您好,武汉装修公司,武汉装修公司排名,武汉写字楼装修,武汉装修报价,武汉工长装修,武汉市卡铂宇装饰有限公司,官方网站欢迎您!

武汉装修公司,武汉装修公司排名,武汉写字楼装修,武汉装修报价,武汉工长装修,武汉市卡铂宇装饰有限公司,

全国装修设计 咨询服务热线18971436848
当前位置: 首页>>装修常识>>装修知识

室内装修有法规 不达标准要赔偿

文章来源: 人气:360 发表时间:2011-09-23

室内装修有法规 不达标准要赔偿

    我国第一部有关室内装修的管理法规——《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》由建设部颁布,凡是由装修方造成室内环境没有达标的,业主都可以依法要求承担装饰装修的企业进行返工,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。

    管理办法要求,进行室内装修活动“应当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,降低施工噪音,减少环境污染”。

    装修工程完工后,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。委托人可以委托由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,检测不合格的,承担企业应当返工,并有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。

    由于影响室内装饰后空气的关键是选择室内的装饰建材,管理法规为此列出专门条款强调,室内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和设备性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,有质量检测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、规格、型号等,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材和设备。

    装修企业负责采购的材料和设备,应该向业主提交环保说明书,装修企业自行采购或向业主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,造成空气污染超标并造成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 

全国装修设计咨询服务热线

TEL:18971436848 MOB:18971436848 EMAIL:420378463@qq.com

联系人:李先生 公司地址:武汉市江岸区丹水池街解放大道2022号B区-16号

版权所有 © 2021 武汉市卡铂宇装饰有限公司(www.wx65.com)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WX65CMS v2.2.4

关注官方微信
公众平台